(2026年08月15日)
讀者周先生問:
香港保險一向是內地客戶在境外資產配置的重要成份,本人在內地的親戚有意來港投保,但最近一則「內地稅務機關對境外保單收益徵收20%個人所得稅」新聞卻令人產生疑問,故來信一問究竟。
「內地稅務機關對境外保單收益徵收20%個人所得稅」的消息一出,隨即在香港金融界引發地震。北京、杭州等地相繼出現執法個案,拖累港股保險板塊大幅波動。
不少已購買或正在觀望的投保人深感焦慮。到底在這陰霾下,香港保險是否失去了原本的吸引力?
徵稅政策早有規定
首先,筆者認為必須從恐慌情緒抽離,客觀審視稅務法理,產品本質以及個人資產配置。許多人誤以為這是國家專門針對香港保險推出的「新監管」,但事實上,中國「個人所得稅法」早已明確規定:中國稅收居民需就「全球所得」履行納稅義務。根據稅法邏輯與共同匯報標準(CRS)的訊息交換常態化,純保障型的重疾賠付、身故保險金等,屬於保險賠補性質,依法享有免稅優待。
內地產品無法替代
應稅項目包括儲蓄分紅險的年度分紅、退保超額收益以及預繳保費產生的利息,本質上屬於「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」,按20%稅率徵收。簡單講,這不是政策「突變」,而是隨着跨境金融數據透明化,監管由「看得見」走向「管得到」。
香港保險的核心護城河,從不單靠「回報率」,如果純粹只為了追求相對高收益,未必需要選擇香港保險。內地能徵收20%稅後,香港保險的確與內地保險的淨回報差距有所縮窄。但高淨值人群選擇港險的最核心的原因在於多元貨幣配置(如美元/港元)、環球醫療資源對接、跨世代財富傳承的靈活性,以及離岸資產的避險屬性。這些功能是單一內地金融產品無法替代的,稅收並未削弱其結構性優勢。再講,即使扣除20%的增值稅,香港保險長期的年化內部回報率(IRR)在國際市場中依然極具競爭力。
迫使產品結構調整
筆者認為,徵稅訊號將倒逼市場調整產品結構。過去偏重高槓桿儲蓄分紅的單一策略需要調整,投資者應同時提升純保障型產品(如高端醫療險、定期壽險)的配置比例。這類產品既能精準覆蓋健康與人生風險,又能完全享受免稅紅利,發揮保險最原始的功能。
步入透明化與合規化的大時代後,對於真正懂理財的投資者而言,香港保險依然是全球資產配置的一塊重要拼圖。
我們需要改變的不是放棄港險,而是摒棄「逃稅套利」的僥倖心理,將稅務,身份,遺產思維納入全面財務規劃。
中原理財區域營業總監劉啟明
特許金融分析師(CFA®)
認可財務策劃師(CFP®)
百萬圓桌成員(MDRT®)









